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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12-23 08:22    浏览次数:    来源:

烟汽职院字〔2013〕38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教监发【2013】3号文)文件精神,推动我院校务公开与信息公开深度结合,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 信息公开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适应我院改革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转变管理理念,自觉把信息公开作为学院管理的基本制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规范程序,强化监督,推动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轨道。

(二) 公开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广大师生员工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推进依法治校,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现实需要;是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顺利推进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措施;是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要切实提高对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依法公开的观念,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出成效。

(三) 要以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师生关系,调动积极性、增强凝聚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为目标,主动及时公开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事务以及在开展办学活动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制作、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

(四) 要坚持公正、公平、便民原则,客观、真实地实行信息公开。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章,认真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服从和服务于学院中心工作,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分期公开,动态性工作及时公开;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结合,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相结合,注重形式和实效的统一,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组织领导

(五) 学院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协调、监督检查全院信息公开工作。

(六) 学院是《办法》的实施主体,院长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设立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全院信息公开工作,包括审定信息公开工作规划和有关制度,研究决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负责组织制定学院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则,研究制定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拟定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信息公开的具体范围、形式、程序等事宜,以及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学院信息公开工作。

(七) 信息公开工作应当健全内部组织机构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其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院内各单位、部门由其承担办公室职能的机构明确具体从事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从本单位、本部门的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出发,突出重点,编制更详细、更具体的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建立明确规范的内容体系,落实责任分工,避免公开的随意性,积极协助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开展相应工作。

(八) 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提供技术支持,并与学院信息化建设协同推进。

三、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和途径

(九) 学院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参照《山东省高等学校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学院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及时公布和更新。

(十) 学院完成信息制作或者获取信息后,应当及时明确该信息是否公开。确定公开的受众;确定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难以确定是否公开的,应当咨询有关法律专家、保密和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或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确定。

(十一) 学院要充分发挥网站快速、便捷的优势,努力把学院网站建成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要集中精力,尽快建设学院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信息公开意见箱,主动做好信息的管理、维护和更新工作,认真听取社会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综合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以及新闻发布会、年鉴等形式或档案室、图书馆等场所,及时公开信息。

附件:香港二四六好彩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香港二四六好彩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名单

附件1:

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尹桂瓒

副组长:于波、房培玉、孙涛、姜义昌

成员:张巍峰、刘务忠、于红兵、梁文鹏、曲健、丛庆先、宁维芹、刘代忠、林治熙、赵桂平、 赵爱山

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张巍峰

副组长:赵桂平 卜涛

成员:赵爱山 梁晓明 张少波 陈晓妮 孙圣雅 王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