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烟台市文明办、烟台市委教育工委在全市学校中开展了第二届烟台市文明校园评选活动。经过学校申报、专家评审、实地考评等环节,日前,烟台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第二届全市文明校园的通报》(烟文明〔2019〕15号),决定授予烟台大学等56所学校第二届全市文明校园荣誉称号,学院名列其中,成功获评“烟台市第二届市级文明校园”。
学院始终把文明校园建设工作纳入全院党建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全局、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内容和创建优质校的重要抓手,统筹谋划,一体推进,持续不断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市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启动后,学院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先后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对照文明校园测评细则进行了自评、自查和建设。宣传处牵头,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学生处、基础教学部、总务处、保卫处、现代教育中心、教务处、财务处等处室按照创建要求和职责分工,齐心协力,通力合作,各项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按照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要求,把“六个好”的创建标准和具体要求融入工作实际,扎实做好对标自查。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抓思想引领,打好文明校园精神底色;抓领导班子,提升办学治校能力;抓师德师风,培育“四有”好老师;抓大学文化,营造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浓厚氛围;抓环境氛围,寓教入景于情;抓创建阵地,把握正确导向。创建工作有重点、有亮点,有效凝聚了全院上下共识,有力推动了学院事业发展,为下步奋力争创省级文明校园提供了前提奠定了基础。(来源:宣传部 撰稿:刘宗俊 审核:赵桂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