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学院召开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议。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主任于波,党委委员、组织人事处处长、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刘务忠,以及巡察整改任务牵头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于波副书记主持。首先11个牵头责任部门负责人分别详细汇报了本部门牵头负责的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整改成效及完成时限等。
于波副书记按照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结合《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内容,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他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要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落实是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检验。加强思想建设,规范完善规章制度,以制度为准绳,强化责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正视问题,端正态度,不回避、不推诿,真反思、真整改。二要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要结合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开展整改工作,主动对照认领,找准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每项整改措施都要可操作、可执行、可检查、可评估,坚决防止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实行每周调度制度,每周召开巡察整改情况调度会议,按照学院整改办要求准备情况说明和支撑材料,及时汇报整改完成情况。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使真劲、重实效,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来源:组织人事处 撰稿:吕林 摄像:于杰 审核:刘务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