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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讲团专家来我院作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辅导报告

发布时间:2014-12-04 08:12    浏览次数:    来源:

法制兴,则国家盛;法制衰,则国家乱。为深入推进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加快推进依法治校进程,12月3日下午,我院举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报告会,市委宣讲团成员、鲁东大学法学院院长于大水教授应邀作了题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精神解读——兼谈依法治校》的专题辅导报告,深入解读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院长尹桂瓒,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于波,副院长房培玉、孙涛出席了报告会,学院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部分党员参加了宣讲报告会。报告会由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于波主持。

报告中,于大水教授结合实际,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从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准确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和基本原则,深入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任务和重大举措及依法治国与依法治教四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阐述。他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我们要充分认识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和基本原则,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依法治国框架下,运用法治思维和战略眼光,科学理性地做好依法治校工作。

于大水教授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方面深刻阐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任务和重大举措,进一步强调了党的领导在全民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过程中的根本性作用,并结合教育实际,谈了依法治教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对全院领导干部进行了一次法制建设洗礼。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于波对会议作了简要总结,院长尹桂瓒就今后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办学治校工作,从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健全包括学院章程等制度体系建设、抓法制建设的同时不放松道德建设及做大、做强、做好校园文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做了部署强调。

“宣讲报告理论联系实际,生动而又深刻,是一次紧扣主题,把握精神的报告,一个启发思维、理清思路、鼓舞干劲的报告,寓理论性、针对性、操作性于一体,对我们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十八届四中全会有极大的启发和帮助。”我院领导干部在报告会后纷纷表示,今后将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为动力,不断强化法制观念和法治意识,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去,进一步做好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建设,自觉做到知法、尊法、守法、用法,做好法制建设与人才培养相结合的文章,为建设省级特色名校贡献智慧和力量。

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于波主持报告会

于大水教授作了题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精神解读——兼谈依法治校》的专题辅导报告

院长尹桂瓒就推进依法办学治校工作做部署强调

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于波对会议作了简要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