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4月27日以来,我院集中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廉政谈话,灵活运用“第一种形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原则,抓早抓小抓预防;强化监督、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广大党员干部筑牢了廉洁自律防线,夯实了廉洁执教底线。
谈话围绕“履行职责•廉洁修身•立德树人”,分层级进行。党委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同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践行“一岗双责”,同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谈话;部门负责人同本部门副科级以上干部,结合日常工作进行“个性化定制”式谈话,对照岗位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指出潜在“症结”、开出“处方”,防患于未然。(来源:纪委 撰稿:潘家珍 审稿:鞠秀德)